“那……那該如何是好?”朱標聲音有些沙啞,語氣中帶著一絲無助,“難道朕的新政,真的無法讓百姓受益嗎?”
“并非無法,而是要從根源上解決問題!”朱高熾眼神堅定,擲地有聲,“想要改變這一現象,給百姓子民一條活路,讓新政真正落地生根,就必須徹底改變大明王朝沿用至今的賦稅制度!”
“什么?!”
“改變賦稅制度?”
朱標與朱雄英同時驚呼出聲,臉上滿是難以置信的神色,震驚地看向朱高熾。
要知道,大明的賦稅制度承襲自唐宋兩朝的兩稅法框架,雖經洪武年間老朱陛下大刀闊斧的調整——廢除苛捐雜稅、厘清稅目、核定天下田畝、編制魚鱗圖冊,卻始終未能跳出“田畝稅”為核心的傳統框架,且與士紳的功名特權形成了深度捆綁的利益格局。
老朱陛下當年為穩固江山,籠絡天下讀書人、鞏固統治根基,效仿前朝“學而優則仕”的傳統,明確規定:凡考中秀才者,可免自身徭役與部分田租;舉人及以上功名者,不僅自身免稅免役,還可蔭庇親屬、收納“投獻”田產,享受賦稅優免特權;朝中官員更是按品級高低,享有從數十畝到數千畝不等的“免稅田”額度,品級越高,優免范圍越廣。
這一制度在明初天下初定、亟需恢復生產的背景下,確實起到了穩定人心、吸引士子入仕的作用,但也為日后的制度弊端埋下了隱患。
歷經數十年推行,這套賦稅體系早已根深蒂固,如同一張密密麻麻的利益網絡,牽扯到天下無數士紳縉紳的核心利益。
江南地區的大族士紳,憑借科舉功名或官宦背景,通過合法優免與非法兼并相結合的方式,占據了當地半數以上的良田。
他們一邊利用特權逃避自身應繳的賦稅,一邊通過“投獻”制度吸納自耕農的田產——自耕農為躲避沉重賦稅,不得不將田地名義上劃歸士紳名下,淪為佃戶,每年繳納高達五成甚至七成的田租,而士紳則坐享其成,僅需將微薄收益的一部分上繳朝廷,甚至通過勾結地方官吏,連這部分也能變相規避。
朝堂之上,諸多官員本身就是士紳階層的代表或受益者,他們的家族憑借其官職與功名,在地方大肆兼并土地、享受免稅特權,賦稅制度的變革直接觸及他們的切身利益,自然會成為改革的最大阻力。
更關鍵的是,這套制度早已與大明的統治架構深度綁定。士紳階層作為連接朝廷與地方的中間力量,不僅是賦稅的重要來源(表面上的田畝稅主要由自耕農與中小地主承擔),更是維護地方秩序、推行教化的重要依托。
朝廷的政令需要通過士紳階層向下傳達,地方的治安需要士紳組織鄉勇協助維持,甚至災荒年間的賑濟也需要士紳捐糧捐錢配合。
一旦觸動士紳的特權,改變以田畝稅為核心、與功名掛鉤的賦稅制度,不僅可能導致士紳階層的集體反抗,讓朝廷失去地方治理的重要幫手,更可能引發賦稅體系的崩潰——原本由自耕農與中小地主承擔的賦稅,在士紳失去免稅特權后,可能因士紳的抵制而無法足額征收,而自耕農長期被壓榨,早已不堪重負,也難以承擔更多賦稅。
此外,洪武年間定下的“永不加賦”祖訓,也為賦稅制度改革增添了阻礙。
老朱陛下當年為安撫百姓,立下“凡天下田賦,官田每畝五升三合五勺,民田每畝三升三合五勺,永不起科”的規矩,這一祖訓被后世奉為圭臬,成為制約賦稅調整的“緊箍咒”。
改變賦稅制度,難免涉及稅率調整與征收方式變革,極易被反對派扣上“違背祖訓、苛政害民”的帽子,引發朝野上下的非議。
因此,改變大明現行的賦稅制度,絕非簡單的政策調整,而是對沿襲數十年的利益格局、統治架構與祖制傳統的全面挑戰。
這無異于撼動整個大明的統治根基,其難度之大,不僅在于要對抗天下士紳與朝堂官員的聯合抵制,還要破解祖制的束縛與地方治理的依賴;其風險之高,更是難以想象——一旦改革失敗,可能引發士紳叛亂、賦稅崩潰、地方動蕩,甚至動搖大明的江山社稷,讓數十年的安穩局面毀于一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