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我的強硬態度下,柳如煙被改為無期徒刑。
主要是網絡上的輿論壓力太大,且她的做法實在太過惡劣。
被判刑那天,她要求見我一面,我沒有同意。
事后,法院的人送來一張離婚協議。
她已經簽好字了。
財產分配那一欄,她選擇了凈身出戶。
法院的人還幫她捎帶了一句話給我。
她說她對不起我,對不起女兒。
“如果真的還有來世,希望你不要再遇到我這種女人了。”
聽到這句話,我心底沒有絲毫波瀾。
如我所愿。
我比她更加希望,來生不要再遇到她。
我甚至惡意的詛咒,她這種人,根本不配有來生!
拿著協議,我離開家,去了女兒的墓地。
看著女兒黑白照,我壓抑的情緒徹底崩潰。
“對不起,女兒,爸爸沒能保護好你。”
“答應爸爸,下一世,要去一個幸福的家庭,不要再受委屈了。”
夜色漸深,我站起身,揉了揉發麻的雙腿。
有那么一瞬間,我想跟女兒一起離開。
可看到她照片上笑的開心的雙眼,我又狠不下心。
我死了,誰來看望她呢?
即便心里再痛苦,我也要帶著她的那份,好好活下去。